事实上,精简项目,优化流程,改变公章旅行的状况并不困难。比如各地在实行招商引资时,对很多项目实行的一站式和跟踪服务,能短时间内完成项目的审批,并将之作为一种成绩对外宣传,以改善软环境形象。而一些地方不仅为许可项目“瘦身”,还通过联合受理和并联办理等方式,优化了办理流程,缩短了办理时限,行政许可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。
如此看来,行政审批改革非不能为,而是不愿为。而要推行政审批改革,显然需要更大的决心和举措。尽管中央已数度取消和下放了一批行政许可项目,但到具体层面还存在很大的差距,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。若不能持续推进改革,行政审批“长征”的现状就不会得到改善。
行政审批改革被视为“政府自我革命”,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本质是利益之争和权力的约束问题。因而其改革过程,也就是如何规范权力和约束权力的过程,其改革动力也不能总靠代表“吐槽”,需要一系列的制度设计,多管齐下系统推进。首先应当对项目进行“瘦身”,该取消的要坚决取消,该放权的要坚决放权,避免上消下涨,此消彼涨;其次要优化办证程序和流程。许可改革不仅应有数量上的缩减,还应有质量上的优化,实现许可质量的提升同样应成为题中之义。比如针对建设项目,山东济南采取立项、用地、规划审查、施工图联审、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“一号通”, 联合受理、并联办理,时间可以缩短到原来的一半。在“行政审批长征图”中,10多家部门为何不能同时受理和集中验收,30多个环节为何不能优化,100多个图章为什么不能减少?
最重要的是,对于行政许可改革应当具有相应的制约机制和监督程序,对于执行相关流程不力,工作作风存在问题的行为,应当给予必要的问责和处理,以此有效规范权力行为和服务方式,才能让行政改革的制度设计不会在执行中走形变样。最后,政府应当把行政许可改革的成效,作为自身职能转化效果的试金石,从每次外界反映最强烈的地方改起,对不正之风发现一起处理一起,便可在整改中提高,在提高中嬗变。